方岳·鞭笞的诗句(共1句)

鞭笞简介

鞭笞是一个汉语词语,读音为biān chī,一指用鞭子抽或板子打某人某物,二指古代的一种刑法,指用鞭子抽打犯人。三指谴责,批判。出自《韩非子·外储说右下》。

方岳的诗词曲代表作

方岳(1199~1262),南宋人、词人。字巨,字元善,号秋崖,又号菊田。徽州祁门(今属安徽)人,一说台州宁(今属浙江)人。绍定五年(1232)进士,授淮东安抚司□官。淳□中,以工部郎官充任赵葵淮南幕中参议官。后调知南康军。后因触犯湖广总领贾似道,被移治邵武军。后知袁州,因得罪权贵丁大全,被弹劾罢官。后复被起用知抚州,又因与贾似道的旧嫌而取消任命。经明行修,隐居不仕,以诗名世。有《深偶谈》。全宋诗诗文不用古律而以意为之。有《秋崖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