孔武仲·草书的诗句(共1句)

草书简介

草书是汉字的一种字体,有广狭二义。广义的,不论年代,凡写的潦草的字都算作为草书。狭义的,即作为一种特定的字体,  形成于汉代  ,是为了书写简便在隶书基础上演变出来的。

大约从东晋时代开始,为了跟当时的新体草书相区别。把汉代的草书称作章草。新体草书相对而言称作今草,其又分大草(也称狂草)和小草,在狂乱中觉得优美。正如李志敏所说:“临于池,酌于理,师于物,得于心,悟于象,然后始入草书妙境。 ” 

草书由于字形太简单,彼此容易混淆,所以不能像隶书取代篆文那样,取代隶书而成为主要的字体。 

孔武仲(1042~1097),字常父,今峡江县罗田镇西江村人。孔子四十七代孙,孔文仲大弟。自幼聪慧好学。嘉祐八年(1063)登进士甲科第六。初授谷城县主薄。历任江州(今江西九江)、信州(今江西上饶)军事推官、湘潭县知县。后任国子监司业、集贤院校理时,奏请朝廷改革科举制度,恢复以赋取士,选贤举能。元祐六年(1091)七,以宝文阁待制出任宣州(今安徽宣城)、洪州(今江西南昌)知州。绍圣三年(1096),因朝廷党派斗争激化被免职,定居池州(今安徽贵池县)。从此,专事文学研究,与欧阳修苏轼苏辙黄庭坚等人过从甚密,诗词唱酬,信书不绝。一生著说百余卷,主要有《书说》13卷、《诗说》20卷、《论语说》10卷、《金华讲义》13卷、《孔氏奏议》3卷、《芍药园序》及《孔氏杂说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