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端·古筝的诗句(共1句)

古筝简介

古筝,弹拨弦鸣乐器,又名汉筝、秦筝,是汉民族古老的民族乐器,流行于中国各地。常用于独奏、重奏、器乐合奏和歌舞、戏曲、曲艺的伴奏。因音域宽广,音色优美动听,演奏技巧丰富,表现力强,而被称为“众乐之王”,亦称为“东方钢琴”,是中国独特的、重要的民族乐器之一。古筝的结构由面板、雁柱、琴弦、前岳、弦钉、调音盒、琴足、后岳山、侧板、出音口、底板、穿弦孔组成。形制为长方形木质音箱,弦架“筝柱”(即雁柱)可以自由移动,一弦一音,按五声音阶排列。 

李端的诗词曲代表作
李端(约743-782?),字正已,赵州(今河北赵县)人。少居庐山,师皎然。大历五年进士。曾任秘书省校书郎、杭州。晚年辞官隐居湖南衡山,自号衡岳幽人。今存《李端诗集》三卷。其诗多为应酬之作,多表现消极避世思想,个别作品对社会现实亦有所反映,一些写闺情的诗也清婉可诵,其格与司空曙相似。李端是大历十才子之一,在“十才子”中年辈较轻,但诗才卓越,是“才子中的才子”。